若是機動車輛的所屬者和使用者如果因為出借的緣故不是同一個人,那么在發(fā)生交通事故后屬于機動車輛一方的責任,保險公司需要在機動車輛強制保險義務范圍內給予賠償。不足的部分,機動車輛使用人理當承擔責任;機動車輛持有人對損壞有過失的,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。以上就是車借給別人出了事故,保險公司負責嗎相關內容。
保險公司的主要職能
1、賠償損害職能:保險是在保險有效期限內,依照保險合同書承諾的職責范疇,及其產生特殊風險性危害時的保險金額,對實際損害金額進行賠付;
2、經濟計付職能:資產保險和人身安全保險是兩種不一樣的保險。因為一個人的使用價值難以用貨幣來定價,因而人壽保險是保險人和被保險人中間通過協(xié)議書付款的保險。因而,人身安全保險的功效并不是損失賠償,反而是經濟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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